关于征集2013年杭州市网上技术交易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9/30 8:59:52

各有关单位:
    2013年杭州市网上技术交易成果转化项目现开始征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对象需在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杭州高新区(滨江)分市场注册。http:// .51jishu. /techmarket/homeHandler/binjiang。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合同管理中心登记业务,我局已委托杭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办理。技术合同登记联系电话:56778307;网上技术市场合同备案联系电话:88210541。
 
   3、高新区科技局材料受理地址:
  高新区江南办事大厅科技局窗口(江南大道100号);
  高新区江北办事大厅科技局窗口(文三路199号)
 
   区科技局联系人:刘浩 87703244;俞凯华 87702208
 
杭州高新区科技局
2013年9月28日
 
 
附件:

关于征集2013年杭州市网上技术交易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经发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3年杭州市网上技术交易成果转化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应是杭州市范围内的企业,企业是技术交易合同的吸纳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它研发机构是技术交易合同的供给方,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并对项目进行单独财务会计核算。

    2、申报项目需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项目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市场前景良好,预计能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申报企业所提交的技术合同应为申报截止日前三年内(新药项目为五年)所签订的交易合同(同一项目、同一技术合同已经申请过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且合同中约定支付给合作方的技术转让(或合作开发)费不低于50万元,申请时实际已支付费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

    4、申报对象需在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和杭州市及区、县(市)分市场注册。交易双方按照《技术合同法》的要求签订了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合同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的认定且在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合同管理中心登记(具体登记和备案工作请联系各区、县<市>科技局)。

    二、资助标准和优先支持

    1、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根据项目性质、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及效益、合同金额、成交金额等,通过专家评审、审核等给予单项资助不超过60万元。

    2、为体现资助导向,对经专家评审、审核等确定为一、二、三等次的,对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分别按50%、30%、20%予以资助,对两区五县市分别予以25%、15%、10%资助。

    3、市区(不含萧山、余杭)财政按市本级资助资金的1:1配套,两区五县市财政按市本级资助资金的1:3配套。

    4、有以下情况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1)对我市企业与杭州市政府有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

    (2)对在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上拍卖成交的项目;

    (3)对参加市科技行政部门组织的展览展会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杭州市科技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承诺书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1)各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出具承诺书(网上下载)。市科委将对重要原始凭证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同时在网上进行通报批评;

    (2)出具技术合同文本复印件、网上技术市场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3)出具金融机构出具的支付凭证、技术出让方开具的收款发票等复印件(两者必须齐全);

    (4)撰写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技术报告,出具企业上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等材料;

    (5)以股权形式购买成果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股权出让(转让)证明材料。

    2、本批项目征集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 .hzst.gov. )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一式两份,经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经发局和财政局初审后统一报送;市属企业单位直接报送。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立项后合同中各项指标按照申报材料自动生成。
 
    四、初审和推荐要求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经发局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特色和工作重点,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经发局负责制作本地区申报项目汇总清单,并做好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五、受理截止日期
 
    各企业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10月16日;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经发局项目推荐报送截止日期: 2013年10月23日。

    根据“市阳光办”要求,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地区将不予受理。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1、申报项目清单报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66号窗口(解放东路118号)
    联系人:吕克斐、程 蓉    联系电话:87008555

    2、申报项目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 沈吉英       联系电话:87025452

    市科委监察室电话:87911139

    业务咨询电话:科技合作处 87060795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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